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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球微头条丨被女友微信拉黑!厦门一男子怒了:还钱!结果……
发布时间:2023-06-04 23:39:30   来源:海峡导报NEWS  

被女友微信拉黑!厦门一男子怒了:还钱!结果……

恋爱期间转账,算是借贷还是赠与? 近日,湖里区受理了多起恋人之间的经济纠纷,让我们来看看,法院是怎么判的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01

案例1:

微信被拉黑后,他起诉她“还钱”

小武和小英原本是恋人关系

双方恋爱期间

小武多次向小英转账

每笔转账的数额

从几元到3000元不等

其中,2020年5月20日,小武通过微信向小英转款5.20元,2020年8月25日,小武通过微信向小英转款131.4元

庭审中,小武确认其向小英转账期间双方为男女朋友关系。小武说,小英以小孩生病、生活开销及父母手术等理由向其借钱,基于以为小英会与自己共同生活,才同意借款,但2021年11月小英将其微信拉黑,自此无法联系

微信被拉黑后

小武向湖里区人民法院

提起诉讼

要求小英偿还

借款本金38218.8元及利息

小英未到庭答辩

法院审理认为:

双方系男女朋友关系,从转账的数额以及转账的时间跨度来看,除几笔款项数额为3000元外,其余数额较小。小武自述出于将来双方共同生活的目的支付款项,可见小武并非出于出借的目的付款,双方更未达成借款合意。小武提起借贷之诉,系因小英将其微信删除,使得无法联系。

因小武无法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,因此,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驳回小武的诉讼请求

一审判决后,小武不服提起上诉。最终,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

02

案例2:

分手之后,她告他要求还款

小峰与小玲系男女朋友关系,小玲主张小峰于2021年4月13日、2021年4月18日、2021年5月9日、2021年9月24日因资金周转向其借款共47500 元。已经过去一年多了小峰分文未还,还找各种理由来欺骗拖延时间。

小峰主张

双方在恋爱过程中

互有经济往来

案涉该笔款项

是小玲的自愿赠与

并非借款

法院审理认为:

小玲向小峰支付的47500元有相应的转账凭证为证。小玲与小峰于2021年10月23日的通话录音中,小玲表示:“一个月还两三千也越还越少啊,要你一下拿 4 万多你还的出来吗?”小峰回答:“还两三千一个月,还到明年这个时候都还没还完,有用吗?”双方的对话可以看出小玲在向小峰催讨案涉款项,明确要求对方还款,小峰并未否认

因此,小峰主张案涉款项系小玲的赠与与事实不符,不予采纳,法院判决支持小玲的诉讼请求

两个案例

均是男女朋友恋爱期间

涉及经济往来引发的纠纷

都是主张对方偿还借款

但只有转账凭证没有借条

一个诉求得到支持

一个却未得到支持

来听听法官怎么说——

现象调查:

恋人间转账纠纷,有四大特点

导报记者从法院了解到,恋爱期间,男女双方的经济往来很常见,你侬我侬时没有问题,一旦感情生变,极其容易发生财产纠纷,很多以民间借贷提起诉讼

在司法实践中,此类纠纷具有以下特点:一是大多没有出具借条,未约定利息、还款期限。恋爱期间,男女双方之间的借款基于感情因素或出于面子,很少有签订正式的借条或借款合同;二是借款事实争议较大,双方在交往期间的经济往来,或是表达爱意,或是共同承担生活开支,或是资金拆借,涉及的金额相对较小,由于没有签订借条,借贷和赠与的认定存在模糊性;三是部分当事人利用感情不断索要钱款,另一方则基于对对方的情感依赖,不断的满足对方的借款需求;四是缺席审理比例较高,金钱给付方提起诉讼,款项接收方大多数未到庭应诉。

法官说法:

借贷还是赠与,该如何认定?

法官说,审理此类案件一要根据案件事实特征,结合社会经验法则审慎判断,将赠与和民间借贷区分开来,综合考虑转账金额、双方的经济能力,及首先提出用款需求是哪一方等因素。“520”“1314”“888”等特殊数字多为恋爱期间的示爱、祝福,一般不认定为借款,而对于不是特殊数字的转账要看金额大小,例如几百元、几千元的转账可以考虑是否为双方日常的消费支出或共同生活开支。 

二要结合具体案件明确举证责任的分配,情侣关系并不必然导致一方向另一方交付钱款等都会被认定为赠与,尤其在款项金额较大的情况下,钱款接收方主张或者抗辩相关行为属于赠与,仍需提交相关证据予以证实。

法官提醒:

情侣之间转账,也要保留证据

在这个讲求效率的时代,有些男女从认识到发展为男女朋友可能都用不了几天时间,甚至有的连面都没有见,在网上谈起了恋爱。在连对方真实姓名、工作、生活都不了解的情况下,仅凭对方的几句甜言蜜语,就慷慨解囊替对方还债、资助对方投资等等,结果人财两空。

在此,提醒广大社会民众,切莫在恋爱中冲昏头脑,爱TA就要多了解TA,多到TA的工作、生活圈子走走看看。要提高证据保留意识、法律风险意识,这是自我保护,也是对感情的负责。情侣之间的款项往来,转账时尽量载明转款性质;如有借贷往来,尽可能留存借条等书面证据;若有受赠或其他经济往来,也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,避免产生纠纷。

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

编辑 陈思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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